司法大改革 調解成趨勢
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article/090322/3/baro.html
與其他政府部門的改革相比(教育,福利,醫療), 司法改革看來跟大眾並沒有太密切關係. 但自90年代以後香港續漸失去原有優勢的環境下, 完善司法制度成了香港人僅餘的老本可依靠.
理想制度
1 訟費應按用者自負原則, 即各自負擔自己的律師費
2 法律援助繼續由政府提供 但審查制度要檢討, 應多加照顧中產人士
3 訴訟時間盡量縮短, 尤其不應給予太多時間準備文件
4 法律人材長期不足, 是導致訟費高的主因, 各大學應加開課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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